法蘭加熱管選型依據(jù):
1、槽體內(nèi)部尺寸,長×寬×高,液面高度。
2、工藝溫度、起始溫度、終止溫度。
3、工藝要求升溫或降溫時間(h)。
換熱量(加熱、降溫):
Q=V×C×r×β(t2-t1)/T(千卡)
V:溶液體積(升)
C:溶液比熱(千卡/公升×℃)
r:比重(千克/升)
t1:溶液初始溫度
t2:溶液終止溫度
β:熱損耗系數(shù)(取1.10-1.30)
Q為正值,則為升溫所需熱量
Q為負值,則為降溫所需冷量
T:升溫或預冷時間h(小時)
電熱功當量(電解熱):
Q=0.864×I×V(Kcal/h)
I:總電流A V:槽電壓V
熱交換器換熱面積S的確定:
S=Q/K×ΔT×t
Q:換熱量(千卡)
K:傳熱系數(shù)kcal/m2×hr×℃(參閱傳熱系數(shù)表V)
V:溶液體積(升)
ΔT:平均溫度差
t:設定的加熱(降溫)時間(h)
選型:
根據(jù)計算確定熱交換器換熱面積,依槽子(反應釜)尺寸確定換熱器組數(shù)和形狀,一般為“U”“W”“L”,
盤繞形管。加熱時,換熱器于容器下部,冷卻置于液面100mm以下,產(chǎn)品呈“一”形。我廠可為用戶選型,提供設計方案。
電加熱管注意事項
1、元件允許在下列條件下工作:
(1)空氣相對濕度不大于95%;
(2)工作電壓不大于額定值的1.1倍,外殼應有效接地。
2、加熱介質為液體時,元件的有效長度(H1或H2)必須全部浸在液體中。元件發(fā)熱部份應與容器壁有一定距離,一般為50——60mm以上。
3、加熱液體的元件不得用以加熱氣體或固體物。
4、加熱液體的元件,如發(fā)現(xiàn)管子表面有水垢或結炭時,應清除干凈后再用,以免影響元件的使用壽命和降低熱效率。
5、熔煉輕金屬或硝鹽、堿、瀝青、石蠟等為固態(tài)時進行加熱,應降壓啟動,待固態(tài)加熱介質全部熔化后才能升至額定電壓。
6、加熱硝鹽時應考慮安全措施,預防爆炸事故發(fā)生。
7、元件接線部份應放在保溫層、加熱室外,并避免與腐蝕性、爆炸性氣體接觸。必須保持出線端部干燥、清潔,以免造成閃絡或短路。接線時勿用力過猛。
8、元件的端部可能溢出少量糊狀物,這是封口材料,不影響使用,待斷電后,將溢出物揩干凈即可。
9、元件應儲存在空氣流通、相對濕度不大于85%、無腐蝕性氣體的室內(nèi)。
10、元件使用一段時間后又長期不用而受潮后,其冷態(tài)絕緣電阻低于1兆 歐時,可將元件放在溫度200度左右的干燥箱中烘焙,或降低電壓直接通電加熱,除去潮氣,至恢復正常為止。